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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對定損時間的有何限制

            2023-04-24 01:53:40來源:法務網


            (資料圖)

            一、

            交通事故對定損時間的有何限制

            交通事故對定損時間限制一般是2年。自知道車輛發生損失之日起,48小時之內向保險公司報案,隨后需要定損,自損失之日起開始計算,兩年內隨時有權利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九條,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

            尸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對交通肇事逃逸車輛的檢驗、鑒定自查獲肇事嫌疑車輛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對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對精神疾病的鑒定,由具有精神病鑒定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

            二、

            交通事故定損誰說了算

            發生交通事故后,如果車輛受損的,應當及時通知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到現場定損,所以定損金額是由保險公司作出的。實際情況中會出現保險公司定損價格和修理廠實際維修價格有差別。

            如果車主認為保險公司定損金額和實際損失相差較大,那么,在這種情況下車主應該要求保險公司重新定損或要求鑒定機構對車輛損失進行 鑒定。通常車主可以要求修理廠預估合理的配件費和人工費,然后直接將預估總額作為訴訟請求。因為在訴訟過程中,如果保險公司不認可該請求,即由保險公司申請鑒定,鑒定費由敗訴方承擔。

            三、

            交通事故定損雙方到場嗎

            找法網提醒您,一般情況下是按標的車輛(被保險人)和三者車輛劃分,定損時如果是定三者車輛的損失,一般要雙方都到場,要一起簽字確認損失的核定沒問題。以免找后賬。如果是標的車輛定損,那么被保險人在場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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