擾民or便民?
從5月份至今,陸續有鄭州市英協路56號院的居民向大象新聞·大象幫投訴,小區一墻之隔有個勇鈺廢品收購站存在著噪聲擾民、污染環境衛生、消防安全隱患等多重問題,居民不堪其擾。希望通過媒體能進一步敦促相關部門重視問題、解決問題。
然而,由于該廢品收購站手續合法暫時無法搬離,執法部門來了就收斂一些,人一走就變本加厲,市民舉報的擾民問題仍舊沒有解決。
(相關資料圖)
城市居民區的廢品收購站如何與居民共存?近日,記者進行了深入走訪調查。
【投訴】一墻之隔的廢品收購站一個月被投訴多次
“早上5點多就開始裝車卸車了,從車上往下扔大門板,有時候是玻璃瓶,晚上能干到夜里10點半,鏟車還有其他設備弄出的哐當聲特別刺耳,影響孩子在家里學習,老人也休息不好。”家住英協路56號院的李女士說,和小區一墻之隔的廢品收購站沒日沒夜地制造噪聲,已經影響到一家人的正常生活。
住在同一幢樓的鐘女士也被這家廢品收購站的各種問題弄得心力交瘁。“給12345、12319都打過好多次電話,給社區和街道辦事處反映過,也在網上向環保局投訴過,光我知道的大家就投訴了30多次。執法部門來了他們就收斂一些,人一走就變本加厲”。
【整改】“執法部門人一走就變本加厲”
6月份,大象幫收到居民的求助后,就第一時間聯系了管城區城東路辦事處。當時辦事處立刻安排社區網格工作人員,聯合相關職能部門來到廢品收購站進行了實地查看,對該廢品收購站存在的問題進行了限期整改處理,具體措施包括:針對環境衛生問題進行規范,要求做到日產日清,不得露天堆放;督促企業制定具體措施,定期消殺,確保周邊環境的整潔、衛生;督促企業拿出降噪整改方案,并于拿出方案后20日內整改完畢。除此之外,辦事處還明確了專人加強巡查督導值守,確保非工作時段不得擾民。“不管早上5點,還是晚上10點,只要居民發現他們開始生產擾民了,就給我們打電話,我們來處理。”
大象幫將問題反饋給城東路辦事處后,廢品收購站停業整改這段時間里,居民表示噪聲擾民的問題確實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并沒有完全解決,還是存在早上五六點就開始生產的情況,另外污染環境、消防隱患的問題依然存在。“給你們(大象幫)反饋以后確實好了一段時間,但是沒多久就恢復原樣了。執法部門來了他們就收斂一些,人一走就變本加厲。這樣打游擊解決不了問題,我們投訴也累,他們經營也不踏實,(政府)工作人員也折騰,最后問題依然存在”。
【兩難】手續合法但是否“合理”
“他們(廢品收購站)有合法合規的營業執照和相關手續,在市場監督管理局也進行了備案,我們第一次來的時候就檢查了。”城東路辦事處工作人員向記者提供了該廢品收購站的營業執照、經營備案登記證明等文件的復印件,其經營范圍為再生資源回收(除生產性廢舊金屬)、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服務和環保咨詢服務。
“這塊地是商城東路6-6號院,原先好像是河南省化工廠的地,他們(廢品收購站)簽了兩年的場地租賃合同,從今年4月開始的。”辦事處工作人員介紹說,這塊地空置了近10年了,政府一直是有規劃的,但是因為疫情和房地產行業的下滑,這塊地暫時還沒有開發。“(這塊地)也沒有基礎的配套設施,還有兩幢沒有拆的簡易房,沒有什么合適的租客,今年就租給他們(廢品收購站)了。”
據了解,廢品收購站交了兩年的“房租”再加上購買相關設備、院內路面硬化、購買租賃的一些車輛等投入,一共花費了近40萬元。“我們也約談了這塊土地租賃方的法人代表,他說合同簽了錢花完了,退是不可能的。現在想讓廢品收購站搬離,(除了沒有法律依據)錢也是個問題。”
【調查】廢品收購站在城市“夾縫”中求生存
“為什么相關部門毫無原則地給廢品收購站辦理手續發放營業執照?”“為什么居民持續數月的舉證投訴都無法解決問題?”“鄭州其他居民區是否也存在同樣的問題讓群眾無可奈何?”“對于廢品收購站這個混亂的行業政府有哪些規劃?”……
帶著這些疑問,記者走訪了鄭州市金水區、二七區幾家位置臨近居民社區的廢品收購站。
在金水區緯五路57號院內,有一家名為鄭州商龍的廢品收購站,比之前報道中被居民投訴的勇鈺廢品收購站規模略大。
“我們去年開始在這兒干的,手續齊全也有營業執照,是區里的(再生資源回收行業)試點企業,你在地圖上都能搜到我們。”據商龍廢品收購站負責人介紹,這個院曾是一個單位的家屬院,居民都搬走了樓也荒廢了,自己以每年十幾萬元的價格租下,再加上購置日常經營所需的打包機、破碎機等設備和鏟車、貨車等車輛,以及按照相關法規要求對場地進行施工改造,總投入了約100萬元。“我們這兒應該算是中轉站了,有十幾個人,其中有一些分包,有人承包紙板,有人承包玻璃,有人承包木板。”
記者觀察周邊環境看到,院內的三幢居民樓已經人去樓空,處于廢棄狀態,而廢品收購站的另外三側是正在施工的建筑工地。“從來沒人投訴過我們(擾民),工地噪聲比我們大多了,再說了這附近也沒有人住。市區里像這樣條件的場地真的不好找。”而且附近老舊小區較多,常有生活節儉的老人來賣瓶子、紙箱等廢品換取零錢。
記者提出疑問,在市區里干廢品收購這門生意,場地難找、租金價高、居民投訴多、消防環保的要求還高,為啥不往郊區搬呢?“(市區)外面收不來貨!除了附近居民來賣,我們大部分貨源其實是那些收廢品的小商戶,好多人都是騎著三輪車在收,我們搬得太遠他們去不了。”商龍廢品收購站負責人回答。
【癥結】打包機、鏟車等設備是產生噪聲的根源
記者又陸續走訪了位于文化路、政七街、銘功路的幾家小型廢品收購站,因為僅做瓶子、紙箱等生活日常廢品的收購,不涉及大型設備加工的環節,有些甚至沒有固定的經營場地。除了偶爾生意特別好的時候廢品收購站有占道經營的情況外,一般不存在噪聲擾民和污染環境的問題。所以這些小型的廢品收購站不僅沒有收到居民投訴,反而在附近群眾口中是相當便民的存在。
記者在《鄭州市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建設“十三五”規劃(2016-2020)》(下文簡稱鄭再規劃)查到,鄭州中心城區布局再生資源回收中轉站122個。而在今年6月,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鄭州市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建設實施方案》中提到,到2025年,在現有基礎上,中心城區再生資源回收中轉站將優化整合至300個左右。
無論之前報道的居民投訴擾民的勇鈺廢品收購站,還是記者走訪的商龍廢品收購站,其實目前在鄭州市中心城區,像這樣規模的廢品中轉站已經很少了。首先,這樣規模的中轉站需要一定面積的土地來放置設備、停靠車輛、儲存回收物,而且要通過施工改造符合行業法規、環保要求、消防要求等;其次,經營的場地周邊既要有居民密集的社區,又要交通便利方便車輛進出,同時又不能過于靠近居住區造成擾民。綜合以上因素,為數不多位于鄭州市中心城區的再生資源回收中轉站,其實都暫時在待開發的閑置土地上經營,在“夾縫”中粗放式生存。
【政策】行業法規籠統模糊急需重新規范
居民俗稱的廢品回收正規的說法是再生資源回收,產業流程一般是回收、分揀、轉運、加工利用,對應的產業體系單位由回收點、回收中轉站、分揀中心(集散市場)、加工利用基地等四個環節構成。
在《鄭再規劃》中曾提及再生資源中轉站的設立要求:要符合《鄭州市城市總體規劃》,不影響市容市貌和環境衛生,排污設施完善,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回收中轉站設計及建設與周邊環境相符,門面招牌采用統一規范的站名和設計,門牌標識要求寬度為7米以上。獨立式的回收中轉站建筑面積不少于200平方米,采用磚混或輕鋼結構,上不露天,地面硬化,生活區與經營區分離,保持站點內、外衛生良好,做好隔音措施,避免造成新的環境及噪聲污染,不影響市容市貌和環境衛生。而在現行的《鄭州市再生資源回收中轉站整治規范標準(試行)》中,關于行業秩序整治中也提到,“在不影響周邊居民正常生活和環境保護前提下,可設立廢紙、廢塑料打包機、擠壓機等設備”。
根據大象幫此前收到的報料信息來看,居民投訴擾民的勇鈺廢品收購站顯然不符合門面標識、上不露天、做好隔音措施、不影響環境衛生等要求。經過辦事處和執法大隊的數次督查整改,目前仍未完全符合基本要求,更因為使用設備影響了周邊居民的正常生活。但由于相關法律法規中對于設立中轉站的要求和擾民的界定籠統模糊,加上中轉站以“打游擊”的方式應對執法部門檢查,所以居民反映的問題一直沒有得到根本解決。
不影響周邊居民正常生活是一個相對籠統模糊的說法,誰來界定“影響”的程度?辦事處和執法部門在實際處理居民投訴的工作中,對于要求廢品收購站遠離居民樓的訴求也很為難,多次表示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可以執行,只能根據具體情況令其整改。居民認為與其和執法人員在文字游戲上扯皮,政府更應該明確規定廢品收購站與居民樓之間的距離,才是最直接有效解決問題的辦法。
記者查閱《鄭再規劃》,其中和市民生活關系較大的再生資源回收站和中轉站設立要求中,并沒有明確提及要與居民生活區域保持多遠的距離。而在2005年實施的《鄭州市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第二章第十二條中曾明確規定,再生資源回收經營場地不得在城市建成區及建成區外二百米范圍內。但該管理辦法已于2020年1月廢止。
■專家說法
政府應以居民生活為重
遷移或取締緊鄰居民樓的廢品中轉站
北京師范大學政府管理研究院副院長宋向清認為:城市的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固然重要,但是居民的健康生活環境更重要,應該堅決遷移或者取締緊鄰居民樓的廢品回收中轉站,同時對于已經取得合法營業資格的廢品回收中轉站也應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
廢品回收中轉站和居民之間產生矛盾的根源在于城市相關制度法規的不完善,下一步政府應該盡快制定出臺相關的法律法規,再生資源回收中轉站和居民生活區之間應該有一定的隔離帶,從而保障居民的合法權益。執法部門不僅要加大監督力度,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更要從源頭嚴格把關,在審批營業執照的時候應該有原則有底線。在城市商業網點規劃的時候,也應為再生資源回收中轉站設立單獨的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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