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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遼寧省出臺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 統一規范醫療救助制度

            2022-08-10 10:58:37來源:遼寧日報

            近期,我省印發了《遼寧省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聚焦減輕困難群眾重特大疾病醫療費用負擔,強化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等補充醫療保險、醫療救助綜合保障,統一規范醫療救助制度,增強醫療救助托底保障能力。

            困難群眾依法參加基本醫保,按規定享有三重制度保障權益。全面落實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參保財政補助政策,對個人繳費確有困難的群眾給予分類資助。對特困人員、孤兒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個人繳費部分給予全額資助;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過渡期內,返貧致貧人口、低保對象由全額資助適時調整為定額資助;對低保邊緣家庭成員按其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個人繳費的60%給予定額資助。2023年1月起,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孤兒和返貧致貧人口的大病保險支付比例由70%提高到75%。

            醫療救助公平覆蓋醫療費用負擔較重的困難職工和城鄉居民,根據救助對象類別實施分類救助。對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孤兒(含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低保邊緣家庭成員及納入監測范圍的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按規定給予救助。對不符合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或低保邊緣家庭條件,但因高額醫療費用支出導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大病患者,根據實際給予一定救助。

            意見明確了救助費用保障范圍和救助待遇水平。救助費用主要覆蓋救助對象在定點醫藥機構發生的住院費用、因慢性病長期服藥或患重特大疾病需長期門診治療的費用。由醫療救助基金支付的藥品、醫用耗材、診療項目原則上應符合國家有關基本醫保支付范圍的規定。基本醫保、大病保險起付線以下的政策范圍內個人自付費用,按規定納入救助保障。醫療救助包括基本救助和傾斜救助,統一實行按費用救助模式,基本救助年度救助限額、起付標準和救助比例等待遇標準實行動態調整。2023年1月起,基本救助年度救助限額按2萬元執行;對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孤兒取消起付標準,低保邊緣家庭成員、因病致貧重病患者起付標準分別按2000元、5000元執行;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孤兒救助比例為70%,低保邊緣家庭成員救助比例為60%,因病致貧重病患者救助比例為50%。對特困人員、孤兒取消傾斜救助起付標準,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孤兒等重點救助對象的傾斜救助年度救助限額原則上不低于2萬元,對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孤兒等生活困難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住院所發生的合規醫療費用,繼續實行按病床日定額救助。

            標簽: 醫療保險 療救助制度 醫療救助 基本醫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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