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車政策解讀(2020年新能源汽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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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據財政部網站消息,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發布《征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公告表示,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
2、公告稱,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
3、對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通過發布《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簡稱《目錄》)實施管理。
4、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對其免征車輛購置稅政策繼續有效。
5、公告強調,對產品與申報材料不符、產品性能指標未達到要求、提供其他虛假信息等手段騙取列入《目錄》車型資格的企業,取消免征車輛購置稅申請資格,并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理處罰。
6、對已銷售產品在使用中存在安全隱患、發生安全事故的,視事故性質、嚴重程度等依法采取停止生產、責令立即改正、暫停或者取消免征車輛購置稅申請資格等處理處罰措施。
本文分享完畢,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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