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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學生考試作弊丟了“定好的工作”?法院判了......

            2023-08-15 11:07:20來源:中國青年報微信公眾號

            據微信公號“江蘇高院”消息,近日,淮安市清江浦區法院披露一起行政糾紛案件。

            李某經高考被S學院錄取為定向師范生,入學前,李某與縣教體局簽訂了《定向就業協議書》。在校期間,李某因在期末考試過程中夾帶紙條,被學校處以留校察看處分。

            后S學院向縣教體局發函,建議取消李某鄉村定向師范生資格,提請縣教體局予以明確。縣教體局復函,同意取消李某鄉村定向師范生資格。S學院將復函結果告知了李某,并告知其將按普通畢業生身份畢業。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李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該復函,恢復其定向生資格,并為其安排就業。

            法院:取消定向師范生資格符合培養政策

            法院審理后認為,教師是立教之本,師德是教師之魂,誠信是師德的基本要求。考試作弊是嚴重的違紀行為,這屬于基本常識。

            江蘇省鄉村教師定向培養政策中,明確列舉了取消定向師范生資格的具體情形,其中包括“違反培養院校紀律,受到學校記過以上處分”。本案中,原告作弊事實清楚,被培養院校處以留校察看處分,符合政策文件關于取消定向師范生資格的條件,教體局作出同意取消的回函并無不當,遂判決駁回李某的訴訟請求。

            淮安市清江浦區人民法院發現,雖然教育主管部門已經在公開發布的文件中明確了取消定向生資格的情形,但學生在入學前與教體局簽訂的《定向就業協議書》中未予涉及。

            淮安市清江浦區法院在案件審結后,向某縣教體局發出司法建議:建議書面明確權利義務、加強在校培訓教育、完善行政執法程序。其中提到,不僅要讓定向師范生知曉“畢業有崗”、“學費報銷”的優待,也要向定向師范生強調“不及格取消”、“違紀取消”、“無證取消”的約束。

            享受權利

            也要遵守規定、履行義務

            誠信走好人生每一段路

            來源:中國青年報(ID:zqbcyol 整理:陳茜)綜合:微信公號“江蘇高院”、澎湃新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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