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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否可以申請追加被告
被告是可以申請追加被告的。找法網提醒您,《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二條規定:“必須共同進行訴訟的當事人沒有參加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參加訴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的解釋》第七十三條規定:“必須共同進行訴訟的當事人沒有參加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二條的規定,通知其參加;當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追加。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申請,應當進行審查,申請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申請理由成立的,書面通知被追加的當事人參加訴訟。
二、追加被告申請書怎么寫
追加被告申請書怎么寫:
(相關資料圖)
1.寫明申請人的具體信息,包含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家庭地址、身份證號碼、電話號碼。
2.寫明被申請人的具體信息,包含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家庭地址、身份證號碼、電話號碼(如果被申請人是xx公司,則還應注明法定代表人)。
3.申請事項:依法追加被申請人或某某公司為本案被告參加訴訟。
4.事實與理由:簡明扼要地介紹事件經過以及被申請人與本案的利害關系。
5.最后標明:此致某某人民法院申請人姓名以及申請日期。
三、訴訟中被告死亡怎么辦
訴訟中被告死亡的,應當中止訴訟,由被告的繼承人表態,決定繼續訴訟還是終結訴訟。但被告死亡,沒有遺產,也沒有應當承擔義務的人的,則訴訟終止。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訴訟:
(一)一方當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加訴訟的;
(二)一方當事人喪失訴訟行為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四)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參加訴訟的;
(五)本案必須以另一案的審理結果為依據,而另一案尚未審結的;
(六)其他應當中止訴訟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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